防水門的施工標準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一、設計與制造要求
定型設計與制造:防水門必須采用定型設計,并由持有許可證的廠家進行制造,以確保其質量和性能符合標準。
材料選擇:防水門及其相關部件(如護碹、注漿材料等)應選用高質量、高標號的材料,如高標號水泥、不銹鋼五金配件等,以增強其耐久性和抗?jié)B性。
二、施工要求
基礎施工:
防水門硐室前、后兩端應分別砌筑小于5m的混凝土護碹,護碹后用混凝土填實,確保無空幫、空頂現象。
防水閘門硐室和護碹都必須采用高標號水泥進行注漿加固,注漿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,以增強結構的整體性和穩(wěn)定性。
防水門安裝:
防水門應安裝在指定位置,確保關閉自如,且能在發(fā)生突然涌水時迅速關閉。
防水門來水一側15~25m處應加設一道擋物篦子門,防水門和篦子門之間不得停放車輛或堆放雜物。來水時先關篦子門,后關防水門。如果采用雙向防水門,應在兩側各設一道篦子門。
配套設施:
通過防水門的軌道、電機車架空線等必須靈活易拆,在關閉防水門時能迅速拆除。
通過防水門墻內的各種管路和安設在閘門外側的閘閥的耐壓能力,都必須與防水閘門所設計壓力相一致。
通過防水門墻內的電纜、管道必須用堵頭和閥門封堵嚴密,確保不漏水。
三、驗收與試驗
竣工驗收:防水門竣工后,必須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部門,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驗收。驗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防水門的安裝質量、密封性能、耐壓能力等。
注水耐壓試驗:對新掘進巷道同時建筑的防水門,必須進行注水耐壓試驗。試驗時,水門內巷道的長度不得大于15m,試驗的壓力不得低于設計水壓,穩(wěn)壓時間應在24h以上。試壓時應有專門安全措施,并由礦總工程師批準。
四、維護與檢查
定期檢查與維修:防水門應建立定期檢查和維修制度。檢查內容包括門體的密封性能、五金配件的完好性、注漿加固層的穩(wěn)定性等。發(fā)現問題應及時處理,確保防水門的正常使用。
關閉試驗:防水門每年應進行2次關閉試驗,以檢驗其關閉性能和密封性能。關閉防水門用的工具和零件必須指定專門地點存放,并有專人負責保管,不得丟失挪用。
綜上所述,防水門的施工標準及要求涵蓋了從設計、制造、施工到驗收、試驗、維護與檢查的全過程,旨在確保防水門在礦井等需要防水隔離的場所中發(fā)揮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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